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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法官猥亵案:七个月求助无果暴露监督失灵,公信力危机不容姑息

发布日期:2026-04-14 浏览量:120813 

特约评论员  良友

据大河报深度报道,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吕云锁,于2025年9月5日以核对新证据、办理签字手续为由,将涉离婚案件的女当事人王女士(化姓)诱至办公室,实施搂抱、亲吻等猥亵行为,期间还以案件判决结果相要挟。整个过程被王女士偷偷录音,16分钟音频中当事人的哀求与吕云锁的嚣张言行形成强烈冲击。事件曝光后,吕梁中院第一时间通报吕云锁停职调查,警方于4月10日对该案作出行政立案决定,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介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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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云锁的恶行,是司法权力异化的公然践踏。作为手握审判权的司法工作者,他本应是维护公平正义、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却将公权力异化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以办案权为筹码对求助于司法的女性实施猥亵。这种知法犯法、恃权作恶的行为,主观恶性极大,严重亵渎了司法职业的尊严,更直接给当事人造成了深重的人身与心理创伤,是对法治权威的公然挑衅。

然而,此案最核心的病灶,绝非吕云锁一人的失德犯罪,而是当事人长达七个月的实名举报无果——这七个月里,王女士先后向法院纪检组、内部信访渠道、检察院等法定监督部门多次反映情况,提交了关键录音证据,却始终未得到任何有效回应,相关部门全程缺位、拖延、不作为,最终迫使当事人只能依赖媒体曝光,才换来问题的初步推进。这七个月的“沉默”,比吕云锁的猥亵行为更刺痛公众神经,更值得严厉追责。

司法机关内部的纪检监察、信访监督、检察监督,本是防范权力滥用的“第一道防火墙”,是普通人求助司法时最该依赖的“安全港”。王女士作为案件当事人,本可通过正规渠道寻求监督,却在七个月内四处碰壁:接到反映的法院内部纪检部门未及时启动调查,错失了查清真相的最佳时机;相关责任部门对铁证视而不见,对群众的求助置若罔闻;甚至连具备法定监督职责的检察院,也未主动介入,任由司法权力滥用的风险持续扩大。这种“内部失灵”,本质是部分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懒政怠作,是监督机制的形同虚设——它不仅让当事人付出了身心俱损的沉重代价,更让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遭遇致命冲击,让群众对“通过正规渠道维权”的信念彻底动摇。

司法公信力的崩塌,从来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无数次“不作为”的累积。吕云锁的犯罪行为固然可恶,但七个月里那些“视而不见”的责任人,才是让小问题演变成大舆情、让司法信任跌至谷底的核心推手。当前仅对吕云锁作出行政立案、停职处理,远不足以平息民愤、弥补损失;必须以此案为突破口,开展全面深入的倒查与问责。

一方面,要彻查吕云锁猥亵行为的全部细节,若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必须依法转为刑事案件,顶格惩处,绝不能以行政案替代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要深挖七个月举报无果的根源,逐一约谈相关责任部门,查清是故意压案不查、推诿扯皮,还是监督意识缺失、履职不到位,对失职渎职者绝不姑息,该处分的处分,该追责的追责,以严厉问责倒逼内部监督机制真正落地。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监督防线则是司法权力的“安全阀”。当司法者沦为侵害者,当正常监督渠道彻底失灵,法治的根基就会被撼动。此案的处置,绝不能止于处理一个吕云锁,更要以此为契机,补齐内部监督漏洞,让每一个监督渠道都真正“通起来”“硬起来”,让群众在求助司法时无需担心求助无门,让司法公信力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而非需要舆论拯救的“危局”。

唯有让失职者付出代价,让监督机制发挥实效,才能重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才能让司法殿堂真正成为守护正义的净土,而非少数人滥用权力的场所。

(作者:良友)

审稿:江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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