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须以严肃姿态践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发布日期: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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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关乎国家长治久安,法治建设之成效直接决定国家治理之根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下,领导干部作为党执政兴国的核心力量,承担着组织、推动与落实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此论断立意深远、要求明确,既是政治纪律的刚性要求,亦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根本遵循。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肃对待法治职责,坚决做到尊崇法律、系统学法、严格守法、规范用法,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树立法治权威。

一、尊法为先,坚定法治信仰
尊法是法治精神的根本前提。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将法律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力法定、依法行权”的法治理念。必须清醒认识到,一切权力源于人民、受制于法律,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均属违宪违法。须坚决清除“人治”残余和主观专断思维,严禁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破坏法治秩序的行为。唯有从思想深处确立对法律的尊崇,方能在履职过程中严守法律底线,确保权力运行始终在法治轨道上。
二、学法为基,强化依法履职能力
系统学习法律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面对日益复杂的治理任务和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不具备基本法律素养,便无法实现科学决策与依法施政。必须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刑法等核心法律,精准掌握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法规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工作实践,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持续提升法治思维与专业能力。不仅要通晓法律条文,更要理解立法精神,做到知行合一,确保决策合法、执行合规。
三、守法为本,严守纪律底线
守法是领导干部必须恪守的政治纪律和职业准则。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执掌公共权力,更应以更高标准约束自身行为。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做到心存敬畏、言不逾规、行不越矩。在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杜绝权力滥用、失职渎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税务、环保等各项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以清正廉洁的作风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用法为要,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依法用法是检验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关键标尺。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守法,更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复杂问题。在推进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政策制定于法有据;在矛盾调处中,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推动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同时,必须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得干预司法活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法律尊严。
五、示范引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领导干部的行为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要求,实现“言传”与“身教”统一。通过规范用权、依法办事,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逐步形成遇事依法、办事依规、维权靠法的社会氛围。各级党组织应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健全问责机制,树立重法治、严执法的鲜明导向。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关键枢纽”。唯有以严肃态度对待法治职责,真正做到尊法如敬、学法如责、守法如命、用法如矩,方能凝聚法治共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扎实的工作实践,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担当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法治支撑。
(供稿:杨林 贺宏飞 孙爱萍)
【审稿:江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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