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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新时代干部履职尽责的崇高典范

发布日期:2026-03-21 浏览量:112905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这八个字,是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在会见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时作出的庄严宣示。它不仅是领袖情怀的真挚流露,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深刻表达,为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光辉典范。这一崇高境界,源于深厚的人民立场,体现于无私的奉献精神,彰显于强烈的历史担当,是新时代干部必须自觉追求的价值坐标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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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是一种超越个人得失的精神境界,其核心是“人民至上”。习近平总书记从黄土地走来,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在梁家河,他立志“让乡亲们饱餐一顿肉”;在正定,他甘入“苦海”,为民请命,推动“大包干”、解决高征购问题;在福州,他写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遂了平生意”,全力推进棚屋区改造,让近40万居民乔迁新居。这些实践,无不体现着“无我”境界的实践根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推进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美丽中国建设,再到关注学生视力、食品安全、垃圾分类等民生细节,习近平总书记以“夙夜在公、鞠躬尽瘁”的工作常态,践行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庄严承诺。

“无我”,意味着无私无畏,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面对反腐败斗争,他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对世纪疫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对改革深水区的利益固化藩篱,他强调“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这种“无我”不是消极的退让,而是积极的作为,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不仅是对领袖自身的要求,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要求每一位干部都必须正确处理“公”与“私”、“大我”与“小我”的关系,摒弃“为官避事”的庸俗心态,杜绝“躺平”“佛系”的消极作风。要像焦裕禄、孔繁森、黄大发等优秀干部那样,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为民办事作为最高追求。在脱贫攻坚一线,在抗疫最前沿,在改革攻坚现场,无数党员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诠释着“无我”境界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们正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越是壮阔,使命越是艰巨,越需要广大干部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境界砥砺前行。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解决教育公平、医疗保障、住房改善、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中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信任与支持,凝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是赤子之心的真情流露,是初心使命的庄严承诺,更是新时代干部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坐标。让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榜样,胸怀“国之大者”,坚守人民立场,以无私无畏的担当、夙兴夜寐的奉献,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书写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光辉答卷。

(供稿:周正华  李小平  张良卿  冰洁  小北  雨歌)

【审稿:江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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