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发布日期:2026-03-12
浏览量:148740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履职的核心理念,是衡量党性原则的重要标尺。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旨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校准价值取向,摒弃错误观念,以务实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思想根基。

一、坚持以民为本,将为民造福作为根本价值追求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的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关系。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群众利益置于最高位置,以“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的情怀履职尽责。
践行这一理念,需做到三点:其一,把群众需求作为决策首要依据。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避免脱离实际的“想当然”决策,确保政策制定与民生期盼同频共振。其二,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核心标准。政绩优劣不由自我评价决定,而应由群众口碑印证,坚决杜绝“面子工程”“数字政绩”等形式主义问题。其三,兼顾当前与长远利益。既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也要着眼可持续发展,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实现显绩与潜绩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实事求是,以科学方法保障工作实效
正确政绩观的落实,离不开科学决策与真抓实干的支撑。现实中,部分干部存在“重显轻潜”“重痕轻效”等偏差,根源在于违背了实事求是原则。对此,必须强化辩证思维与实践导向。
一方面,要处理好五对关键关系。统筹“稳与进”,在守住民生、生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积极进取;平衡“立与破”,先立后破,以新发展理念破除片面发展观;分清“虚与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以实招办实事;找准“标与本”,既化解表象矛盾,更从源头完善制度;兼顾“近与远”,拒绝短期行为,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另一方面,要弘扬务实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通过调查研究察实情、出实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任务落地,杜绝“口号式”“包装式”落实,让工作成效经得起实践与历史检验。
三、强化党性修养,筑牢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政绩观的本质是党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强,则方向明、动力足;党性弱,则易滋生私心杂念,导致政绩观扭曲。
党员干部须持续锤炼党性:一是深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对照党章党规自省,主动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上的差距,及时纠偏正向;三是以先进典型为镜,学习焦裕禄、杨善洲等优秀干部“心中装着全体人民”的赤诚情怀,摒弃“为自己留名”的私欲;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在攻坚克难中践行初心,自觉抵制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等不良倾向,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四、完善制度保障,构建长效机制
纠治政绩观偏差需标本兼治,制度建设是关键。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打破“唯GDP”“重显绩轻潜绩”的片面导向,将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长远效益等纳入核心指标。同时,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对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严肃追责,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此外,结合中央巡视整改、生态环保督察等工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将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实现常态化治理。
当前,“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领悟“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将为民服务融入血脉,将实事求是贯穿始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行动方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无愧于时代与人民的贡献。
(供稿:杨林 解铁华 孙爱萍 李文月 贺宏飞 权铁涵)
【审稿:江汇】
上一篇 : 红色,是历史的回响,更是未来的召唤
下一篇:站稳人民立场 坚决践行正确政绩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