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友点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与“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发布日期:202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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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良友)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勾勒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框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明确了法治实践的价值标尺。二者根植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土壤,前者搭建起国家治理的制度根基,后者提供了治理实践的实施准则,其内在逻辑高度契合、实践路径深度交融,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独特优势与真理力量。

两大统一理念蕴含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与辩证思维逻辑。从理论根基来看,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正是适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核心形态——党的领导为治理定向领航,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契合人民主体地位的唯物史观核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为治理提供刚性保障,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确保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正向推动。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法律效果是对法律规范的刚性遵循,契合法治的形式正义;政治效果聚焦党的领导与国家大局,呼应上层建筑服务于整体治理的需求;社会效果贴合群众诉求与社会共识,体现了治理实践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促进作用,三者协同避免了司法等实践中机械执法的片面性。这种逻辑设计,既坚守了制度本质,又兼顾了实践灵活,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
从实践维度审视,两大统一理念相互支撑、同向发力,成为破解治理难题的关键抓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前一统一的根本制度载体,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人民诉求融入法治建设,为“三个效果”的实现提供了制度源头保障。例如,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立法层面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呼应人民对生态保护的需求,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司法层面办案机关既严格依据法律追究违法者责任,保证法律效果,又通过案件办理推动相关企业整改、守护公共利益,彰显社会效果,同时践行了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实现政治效果。反过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又为前一统一提供了实践检验标尺。当司法、执法中实现三者协同,本质上就是党的领导落地见效、人民权益得到保障、法治权威得以维护的直接体现。如基层治理中对邻里纠纷的调解,既依规厘清责任,又兼顾伦理人情促成和解,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化解了社会矛盾,更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让两大统一理念在基层实践中形成闭环。
两大统一理念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国家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更为世界政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它打破了西方民主与法治相割裂的固有认知,证明了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能够实现领导核心、人民主体、法治保障的协同发力,实现治理过程中规则、价值与民生的有机平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中,持续坚守和践行这两大统一理念,必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治理动能。
作者:良友
【审稿:阿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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